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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 「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John Norton Loughborough

GSAM 299.1「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1

GSAM 299.2當救主將祂聖靈的恩賜賜予教會,為要「隨自己的意思」成就主的工,直到那完全的日子來臨為止,祂並未讓祂的子民去揣測某種顯現是來自天上,還是來自邪靈;相反地,祂賜下準則,使我們得以辨別那靈是否出於上帝。即使在這些末世,正如先知約珥所預言的,主將把祂的聖靈傾倒在一切肉身上,兒女都要說預言2,保羅仍說,人們不應輕視預言,而應「凡事察驗」,並「善美的要持守」。3

GSAM 299.3除了將這些顯現與聖經中用來辨別上帝的靈工作的準則相比較之外,還有什麼別的方法可以驗證它們呢?凡超出有限心智理解範圍的事物,未必都來自上帝,因為聖經宣告:在末世,撒但將行神蹟奇事,以迷惑世界,叫他們在上帝全能者的大日聚集爭戰。4因此,唯有透過將這些顯現與聖經的準則仔細對照,方能辨明何為真正的屬靈恩賜。在此過程中,必須具備與世人辨識假鈔時同樣的謹慎。

GSAM 300辨識偽鈔

GSAM 300.1在1863年4月的底特律的《Bank Note Reporter》中,普雷斯頓先生提出了五條辨識偽鈔的準則,並宣稱任何人只要依照這些準則嚴格檢查每張進入自己手中的鈔票,就永遠不必擔心受騙。

GSAM 300.2要驗證先知恩賜是否真實,最可靠的方法莫過於將其與聖經時代所顯明的恩賜描述加以比較,並依照其中所載的準則加以檢驗。聖經能使我們完全,預備行各樣善事(提摩太後書3:16、17),並準確記載了先知恩賜的顯現,以及如何從撒但及其虛假恩賜的作為中,辨別出上帝的靈真實的工作。

GSAM 300辨別真實恩賜的準則

GSAM 300.3上帝在祂的話語中賜下了至少七條明確的準則,藉此可將上帝的靈真實的顯現與撒但的作為區分開來。

GSAM 300第一條準則——特別的指示

GSAM 300.4先知以賽亞在論及末世之事時說:「你要捲起律法書,在我門徒中間封住訓誨。我要等候那掩面不顧雅各家的耶和華;我也要仰望他。……有人對你們說:『當求問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你們便回答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上帝嗎?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5

GSAM 301.1這段經文將焦點放在一群正致力於恢復上帝律法印記的人身上——這群人正等候耶和華,並投身於祂的侍奉之中。他們正在等候祂;也就是說,他們正在期待祂的再來——這正發生在那些自稱是死人之靈的靈體,正要求人們向它們求問的時代。有些人聽從了它們的呼喚,向死人尋求知識;但主卻邀請祂的子民尋求祂。這實際上是在說,若他們尋求祂,祂必賜予他們特別的指引。他們無需向死人求問,因為死人無法提供任何資訊;因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而且「死了的人毫無所知」。6

GSAM 301.2上述經文提供了一條用以檢驗所有啟示的準則——「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來自主的啟示,都必與祂的話語和律法相諧調。

GSAM 301.3將此準則應用於懷愛倫的著作,我要說,在過去五十二年間,我仔細閱讀了她的見證,並將其與上帝的律法及聖經的見證加以對照,發現兩者之間有著最完美的和諧。她的教導並非為了提供任何取代聖經的新啟示,而是為了向我們指出,在當今這個時代,人們容易在何處、以何種方式被引向歧途,偏離上帝的話語。關於懷愛倫見證所處的地位,最能說明這一點的,正是她自己對此所寫的文字:

GSAM 301.4「上帝的話足以照亮最蒙蔽的心智,凡有心領會的人都能明白。然而,儘管如此,仍有人自稱專研上帝的話,其生活卻與上帝最明確的教導背道而馳。因此,為使男女無從推諉,上帝便賜下清晰而切中要害的見證,將他們引回他們曾疏於遵行的道上。
GSAM 302.1「上帝的話蘊含著許多建立正確生活習慣的普遍原則,而這些見證——無論是普遍性的還是個體性的——都是為了特別喚起人們對這些原則的關注……你對聖經並不熟悉。倘若你曾研讀上帝的話,懷著達到聖經標準並追求基督徒完全的渴望,你就不會需要這些見證了……
GSAM 302.2「主旨意要藉著所賜的見證來警告你們、責備你們、勸誡你們,並讓你們深刻體會祂話語真理的重要性。這些書面的見證並非為了提供新的啟示,而是要將已經啟示的真理鮮明地銘刻在心中……這些見證並未揭示新的真理,而是上帝藉著這些見證,將早已賜下的偉大真理加以簡化,並以祂自己所揀選的方式將其呈現在眾人面前,以喚醒人心並使真理深刻銘刻於心,使眾人都無從推諉……
GSAM 302.3「這些見證並非為了貶低上帝的話,而是為了高舉上帝的話,並吸引人們的心思歸向上帝的話,使真理那美好的純樸能深深觸動所有人……倘若那些如今自稱是上帝特別珍寶的人,能遵行祂在祂話語中所明定的要求,就不會有特別的見證被賜下,來喚醒他們履行本分,並使他們深刻體認自己的罪性,以及因疏於遵行上帝的話所面臨的可怕危險。」7

GSAM 302第二條準則——真正的先知

GSAM 302.4我們已經知道,所有真正的先知所講的,都將與上帝的律法及其話語的見證相諧調。使徒約翰提供了另一條準則,用以描述真正先知的教導。他說:「親愛的,不要每個靈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否出於上帝,因為已經有許多假先知出到世上來了。藉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凡靈承認耶穌基督以肉身降臨的,就是出於上帝;凡靈不承認耶穌基督以肉身降臨的,就不是出於上帝;這就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曾聽見它要來,如今已經在世上了。」(照英文欽定本直譯)8

GSAM 303.1請仔細留意上述經文。它並非說凡承認耶穌基督「曾以肉身降臨」的人,而是說「以肉身降臨」(照英文欽定本直譯);也就是說,祂藉著祂的聖靈降臨,並因著我們的信心而住在我們裡面。事實上,這正是福音的核心真理:「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榮耀的盼望。」9

GSAM 303.2懷愛倫所有著作中貫穿的實務主題,便是若我們要在天路上有所進展,就必須讓基督作為內住的救主。她的著作教導我們,基督是起初、末了,以及始終不可或缺的。為闡明此一事實,請留意她的著作《Steps to Christ》,該書的英文版已售出超過十萬冊,更遑論目前以十八種外語印製的數千冊。一位長老會牧師在閱讀此書後,為教會成員與朋友訂購了三百多本,並表示:「這本書的作者,顯然是位深知主耶穌基督的人。」

GSAM 303第三條準則——假先知

GSAM 303.3約翰提出了一條辨別假先知的準則:「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10假先知的教導會迎合肉體的心志,而非高舉那自我否認、背負十字架的道路。假先知會教導「柔和的話」,而非高舉「以色列的聖者」。11任何人只要閱讀懷愛倫著作中的幾頁,便能看出這些著作秉持著自我否認與背負十字架的精神,其性質絕非為了取悅世俗、屬肉體的心。

GSAM 304第四條準則——受苦與忍耐

GSAM 304.1在進一步探討這個主題時,我們將以使徒雅各的話作為第四條準則:「弟兄們,你們要把那先前奉主名說話的眾先知當作能受苦能忍耐的榜樣。」12當我們閱讀那些古代先知的經歷時,便會得知他們最大的試煉之一,就是目睹以色列人拒絕或違背向他們所作的明確見證。只要簡要研究那個時代,便能立刻看清真先知與假先知的本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些先知向你們說預言,你們不要聽他們的話。他們以虛空教訓你們,所說的異象是出於自己的心,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13

GSAM 304.2懷愛倫的著作中,沒有任何內容會以虛空教訓讀者;但正如另一人所言:「我從這些見證中獲得了無數次的屬靈益處。事實上,每當我閱讀這些見證時,總會因自己對上帝的信心不足、虔誠不足,以及在拯救靈魂方面不夠熱忱而感到受責備。」因此,懷愛倫的見證所產生的影響,顯然與耶利米所描述的假先知教導大相逕庭。

GSAM 304.3先知也告訴我們假先知將如何教導:「他們常對藐視我的人說:『耶和華說:你們必享平安』;又對一切按自己頑梗之心而行的人說:『必沒有災禍臨到你們。』」14

GSAM 304.4關於懷愛倫於其見證中所傳授教導的本質,我將引用一位細心讀者的以下話語:

GSAM 304.4「我已將她的所有見證從頭到尾仔細閱讀過,其中大部分甚至讀過多次,卻從未在整部著作中發現任何一句不道德的話語,也沒有任何不完全純潔或不符合基督教精神的內容;更沒有任何會引導人偏離聖經或基督的內容;相反地,我從中發現了最真摯的呼籲,呼籲人們順服上帝、愛耶穌、相信聖經,並不斷研讀聖經。這般親近上帝、這般熱切的奉獻、這般莊嚴地呼籲過聖潔生活,唯有上帝的靈才能激發。」

GSAM 305.1一位從一開始便仔細觀察她見證的人寫道:

GSAM 305.1「在坦率而忠實地處理事務,不偏不倚、無所畏懼這方面,我願作見證:這一點從未欠缺。倘若卑鄙邪惡的動機是這項事工的主導力量,那麼奉承之詞便會取代直指人心的見證與忠實的責備。言辭的坦率、對過錯的忠實責備、對深感需要救主而戰兢的靈魂所給予的憐憫與鼓勵,以及對那些謙卑尋求悔改之人的關懷——這些正是她事工中佔有重要份額的內容。懷愛倫針對許多她在異象中所見之人的過錯所作的指正見證,皆以極大的忠信傳達出來,並產生了極其卓越的效果。」15

GSAM 305第五條準則——真實的預言必會應驗

GSAM 305.2摩西在《申命記》第十八章中,曾就真先知與假先知作出如下陳述。他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16

GSAM 305.3以下經文中也有類似的記載:「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17關於先知撒母耳,經上說:「凡他所說的全都應驗。」18「到話語成就的時候,人便知道他真是耶和華所差來的。」19

GSAM 306.1自筆者首次見到懷愛倫處於先知異象中以來,至今已逾五十三載。在這段歲月裡,她曾針對將要發生的諸事作出許多先知性的預言。其中有些預言涉及已經應驗的事件,有些正在應驗之中,而另一些則尚待未來實現。至於那些涉及過去或當前事件的預言,據我所知,沒有一例落空。她的部分預言已如前所述;其餘的則將在後續章節中,隨著敘述的推進而逐一呈現。

GSAM 306第六條準則——神蹟並非驗證真先知的標準

GSAM 306.2許多神學作家曾斷言,聖經註釋書中亦曾指出,行神蹟是辨別真先知的標誌。然而,我們尚未從聖經中找到這類準則。

GSAM 306.3倘若行神蹟是真先知的證明,那麼《啟示錄》19:20所提到的「假先知」,最終恐怕也會被宣稱為真先知;因為經文說:「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啟示錄》13:14再次提及這股能力,說它藉著「賜給牠權柄在獸面前能行奇事」,來迷惑「住在地上的人」。若照此原則推論,我們將不得不得出結論:就連撒但也是真先知。某些將在七大末後災難中的第六災下執行特殊任務的靈,被稱為「鬼魔的靈,施行奇事,出去到普天下眾王那裏,叫他們在上帝全能者的大日聚集爭戰。」20

GSAM 306.4倘若真先知的證明在於他不在異象中時所行的神蹟,那麼我們在聖經先知中,恐怕只有極少數能通過這項考驗,特別是若判斷依據僅限於經文所記載的作為。誠然,聖經確實記載了某些先知行神蹟的事蹟,例如以利亞、以利沙和保羅。但誰曾在聖經中找到關於以賽亞、耶利米、但以理、何西阿、約珥、阿摩司等人的神蹟記載呢?然而,他們都是主的真先知,且根據主所賜定為辨別真先知的準則,他們確實被證實為真先知。

GSAM 307.1若細讀聖經中關於施洗約翰的記載,便可清楚看出行神蹟並非辨別真先知的標準。他身為先知的身分,可從其父撒迦利亞的預言中得到印證——當撒迦利亞述說上帝賜予他的異象,關於他將要誕生的兒子時,曾說:「孩子啊!你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因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預備他的道路。」21我們的救主自己也承認約翰正是那位要在祂面前預備道路的先知;因為祂論到約翰說:「你們出去,究竟是要看甚麼?要看先知嗎?我告訴你們,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經上記着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預備道路』,所說的就是這個人。我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大過約翰的。」22

GSAM 307.2由此可見,救主明確宣告約翰是一位先知。讓我們以行神蹟為標準來檢驗,看看結果如何。在福音書作者約翰所寫的福音書中,我們有這樣的話:「有許多人來到他[基督]那裏。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着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23僅憑這段話,就足以徹底駁斥行神蹟才是真先知的標誌這一說法。

GSAM 307.3《申命記》13:1-3所載的這條準則——我們在本次列舉中稱之為第六條準則——旨在防範我們在未先仔細察看其傾向是使人更親近上帝,還是使人遠離上帝之前,便盲目追逐任何奇異或神蹟之事。這段經文實質上告訴我們要應用所有準則,特別是檢視其是否與上帝及其律法相諧調。

GSAM 308.1這第六條準則教導我們:倘若神蹟是由假先知所行,經仔細考驗後,必會發現其中偏離了上帝的話中的聖潔真理,並降低了標準,以迎合那傾向迴避自我否認之道的心志。主容許這樣的冒牌者出現,他的行徑正是對上帝真兒女的考驗,使他們有機會仔細斟酌該行神蹟者背後的傾向或動機。那些緊握上帝的話的人,非但不會被假行神蹟者所迷惑,反倒因著這樣的經歷,在上帝裡面剛強起來。

GSAM 308.2在這些邪惡的時代,當許多人自稱是「信心醫治者」、「神聖醫治者」、「基督科學醫治者」等,我們務必嚴格遵循聖經的準則;因為這些「醫治者」的作為極其狡猾,唯有藉著上帝的準則與聖靈的啟示,我們才能清楚辨明其中某些人的意圖與目的;另一方面,也有人公然藐視上帝的律法與祂給此時代的真理。在某些情況下,這些假冒的「醫治者」甚至在有人僅僅提及上帝的律法時,便會像被瘋狂附身般憤怒狂躁。正如主必有宣告祂聖潔律法的信息一樣,那些譏誚祂律法、甚至將僅僅提及律法之人逐出其面前的人,也必然是缺乏聖靈感動之人。

GSAM 308第七條準則——他們的果子

GSAM 308.3「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披着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所以,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24

GSAM 309.1我們救主這番話,正印證了在福音時代將存在先知恩賜這一事實。倘若這項事工中沒有真正的先知參與,而每項先知性的顯現都源自邪惡之源,祂豈不該說:「要防備那些先知」嗎?祂如此明確地告訴我們如何辨別各類先知,這正是最有力的證據,證明在保惠師——聖靈——顯明「將來的事」(約翰福音16:13)的工作中,才是真正的先知恩賜。這條準則——在我們的列舉中稱為第七條準則——是無誤的。基督並非說你們可以憑他們的果子認出他們來,而是肯定地宣告:「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必認出他們來。」(照英文欽定本直譯)

GSAM 309.2我們要問:在上帝的靈真實恩賜的事工中,應顯明何種果子?答案可從保羅關於主在教會中賜下恩賜之目的的陳述中找到:「所以經上說: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進入合一』,邊註],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25

GSAM 309.3若將此準則應用於自第三位天使的信息興起之初便與之相連的先知恩賜,結果會如何?——我們發現,透過懷愛倫所傳達的持續教導,始終秉持合一與和諧的方針,勸勉眾人要「同心商議」,要「同心協力」,與基督同心,從而確保彼此間真正的團契與合一。

GSAM 310.1這項事工的某些反對者曾譏諷地說:「若非你們中間有懷愛倫的異象,你們的事工早就分崩離析了。」對此的回應是:「這話不假;因為主正是透過這個來源賜下勸誡、警戒與光照,藉此消除了內部分歧,使事工得以興旺。」因此,他們本意要以此攻擊這恩賜,實際上卻成了一項見證,證明這恩賜所結的果子確是真正先知恩賜所結的果子。

GSAM 310.2六十餘年來,透過懷愛倫顯現的先知恩賜,已根據這七項準則經過考驗,在每個細節上都符合對真正預言所要求的規範。

Notes

  1. 以弗所書 4:11-13。 ↩
  2. 約珥書 2:28、29。 ↩
  3. 帖撒羅尼迦前書 5:20、21。 ↩
  4. 啟示錄 16:14。 ↩
  5. 以賽亞書 8:16-20。 ↩
  6. 傳道書 9:6、5。 ↩
  7. 《Testimonies for the Church》,第5卷,第663-667頁。 ↩
  8. 約翰一書 4:1-3。 ↩
  9. 以弗所書 3:17;歌羅西書 1:27。 ↩
  10. 約翰一書 4:5。 ↩
  11. 以賽亞書 30:10、11。 ↩
  12. 雅各書 5:10。 ↩
  13. 耶利米書 23:16。 ↩
  14. 第17節。 ↩
  15. J. N. 安德魯斯,載於1867年12月號的《Review》。 ↩
  16. 申命記 18:21、22。 ↩
  17. 哀歌 3:37。 ↩
  18. 撒母耳記上 9:6。 ↩
  19. 耶利米書 28:9。 ↩
  20. 啟示錄 16:14。 ↩
  21. 路加福音 1:76。 ↩
  22. 路加福音 7:26-28。 ↩
  23. 約翰福音 10:41。 ↩
  24. 馬太福音 7:15-20。 ↩
  25. 以弗所書 4:8-13。 ↩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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