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 組織
GSAM 343.1「我從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1
GSAM 343.2在傳揚第三位天使的信息過程中,整整十二年(從1846年至1858年)過去了,我們的信徒似乎才意識到,除了單純相信真理與實踐基督徒之愛之外,還需要建立更正式的組織。雖然主曾藉著先知恩賜就這個主題向祂的子民說話,但似乎需要經歷一些逆境,才能完全喚醒他們,使他們意識到必須組織區會、教會和協會,以管理這項事工的世俗事務。
GSAM 343對組織的反對
GSAM 343.3在1854年出版的《Supplement to Experience and Views》第12頁的一則腳註中,懷雅各牧師寫道:
GSAM 343.4「1844年那段期待的時期過去後,局勢陷入極大混亂,多數人反對任何形式的組織,認為這與福音的完全自由不相容!懷愛倫向來反對一切形式的狂熱主義,並早早宣告必須建立某種形式的組織,以防止並糾正混亂。當今鮮有人能體會,在當時那股盛行的無政府狀態下,她要堅守立場所需的堅定決心。」
GSAM 344.1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內部所存在的團結,正是由她的及時警告與教導所大力促進並維繫的。
GSAM 344喬治·斯托爾斯論組織
GSAM 344.2以下是喬治·斯托爾斯於1844年所寫的內容,將顯示當時那些因復臨宣告而脫離教會的人所接受的組織方面的教導:
GSAM 344.3「務必謹慎,切勿試圖組織另一間教會。任何由人憑己意所組織的教會,一旦成立,便會立即淪為巴比倫。主是藉著愛這條堅固的紐帶來組織祂自己的教會。再沒有比這更堅固的紐帶了;當這紐帶無法將自稱跟隨基督的人緊緊聯繫在一起時,他們便不再是祂的跟隨者,自然而然地會從身體上脫落。」2
GSAM 344使徒時代的秩序
GSAM 344.4正如前文所述,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教友在許多年裡沒有任何形式的正式組織,甚至沒有教會組織。任何在當時存在的外部反對壓力下,仍具備道德勇氣接受真理並遵行真理的人,都被視為誠實且值得基督徒的愛與團契。使徒時代曾有一段時期,必須「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3約公元65年,提多受命在有信徒的「各城設立長老」,而提摩太也針對此議題收到了相當詳盡的指示。4
GSAM 344懷雅各牧師論組織
GSAM 344.5以下是懷雅各牧師關於組織與紀律的論述,刊載於1881年1月4日的《Review》雜誌:
GSAM 345.1「組織的設立旨在確保行動的一致性,並作為防範冒牌者的保障。它絕非用作強迫順服的鞭子,而是為了保護上帝的子民。基督不會驅趕祂的子民;祂是呼召他們。『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着我。』我們活著的元首引領前路,並呼召祂的子民跟隨。
GSAM 345.2「人的信條無法帶來合一。教會的強權也無法將教會強行壓成一個整體。基督從來沒有打算讓人們的心思,藉著其他人的思想影響,被塑造成合乎天國的樣式。『基督是各人的頭。』祂的職分是引導、塑造,並將祂自己的形像銘刻在永恆榮耀的繼承者身上。無論組織對保護教會、確保行動協調有多麼重要,它絕不可取代主手中的管教權。
GSAM 345兩極之間的合一
GSAM 345.3「在教會的強權與未蒙聖化的獨立這兩極之間,我們發現了事工與上帝教會中合一與效能的偉大祕訣。尊貴的使徒彼得向當時的長老們發出的極其莊嚴的呼籲,將我們的注意力引向了這一點:『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着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上帝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5
GSAM 346新約組織的簡樸與形式
GSAM 346.1「起草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所採納之組織形式的人們,致力於盡可能將新約中簡樸的表達與形式融入其中。這套體系越充分彰顯福音的精神,形式越簡樸,運作就越有效率。
GSAM 346.2「全球總會負責監督各分支機構(包括各州區會)的整體事工。州區會則負責監督該州內所有事工分支(包括該州內的各教會)。而教會是由基督徒組成的團體,他們以遵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為簡單的盟約,彼此聯合。
GSAM 346教會職員是僕人
GSAM 346.3「地方教會的職員是該教會的僕人,而非以強制手段統治教會的主人。『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6這些職員應當在忍耐、警醒、禱告、仁慈和慷慨方面為教會成員樹立榜樣,並向他們所服事的人相當程度地彰顯出主在祂的生命與教導中所展現的那種愛。」
GSAM 346關於秩序的第一份見證
GSAM 346.4在1854年出版的《Supplement to Experience and Views》中,針對福音秩序的議題提供了若干特別指引。在第十八頁,我們讀到以下內容:
GSAM 346.5「教會必須歸向上帝的話,並立根於福音秩序之上——這秩序長期以來被忽視與擱置。這對於使教會進入信仰的合一,是不可或缺的。」
GSAM 347末世所需的秩序
GSAM 347.1在1860年12月23日的一份見證中,我們讀到:
GSAM 347.1「當我們臨近末世之際,撒但因深知自己的時間無多,便以極大的權勢降臨。他尤其會將這權勢施加在餘民身上。他將與他們爭戰,並企圖分裂和驅散他們,使他們變得軟弱並被擊垮。上帝的子民應當明智地行動,並在努力上保持團結。他們應當同心合意、判斷一致;如此一來,他們的努力便不會分散,反而會對建立當今真理的事工產生強而有力的影響。必須遵守秩序,且在維護秩序時必須保持團結,否則撒但必會趁機利用他們。」7
GSAM 347應效法天使的秩序
GSAM 347.2在1868年發表的《Testimony No. 14》中,我們讀到:「我們越是密切地效法天使大軍的和諧與秩序,這些天上使者為我們所做的努力就越能成功。倘若我們不認為和諧行動是必要的,而在行事過程中顯得雜亂無章、紀律渙散且組織鬆散,那些組織嚴密、行動井然有序的天使便無法成功地為我們效力。他們會滿懷悲傷地轉身離去,因為他們無權賜福於混亂、分心與無序之中。
GSAM 347上帝仍是秩序之神
GSAM 347.3「上帝是否已不再是秩序之神?不;祂在當今的恩典時代與以往一樣。保羅說:『上帝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祂如今與當時一樣講究細節。而且,祂期望我們能從祂在摩西時代為以色列子民所建立的完美秩序中,學習秩序與組織的教訓。」8
GSAM 348基督為秩序所作的禱告
GSAM 348.1在一篇寫於1882年的見證中,我們看到同樣的觀點以這些話語表達出來:
GSAM 348.1「使門徒之間能存有合一與愛,正是我們救主在被釘十字架前,為他們所作的最後禱告的核心……『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9
GSAM 348個人獨立的危險
GSAM 348.21885年曾有這樣的見證:
GSAM 348.2「有一點必須謹防,那就是個體的獨立。作為基督軍隊中的士兵,在事工的各個部門中都應當行動一致。」10
GSAM 348撒但樂於顛覆秩序
GSAM 348.3在1895年發表的一篇特別見證中,我們讀到:
GSAM 348.3「噢,當徹底的組織至關重要,且將成為抵禦虛假運動、駁斥未獲上帝的話語認可的主張的最大力量之際,撒但若能滲入這群人之中,並破壞事工的秩序,該是何等歡喜。我們要平穩地握住韁繩,使規章制度與秩序的體系不致崩潰。」
GSAM 348對牧師的推薦
GSAM 348.4根據剛才引用的見證,在我們群體中建立秩序時,首要考慮的要點之一,便是如何認可那些傳講信息的人。從1850年至1861年,所採納的方案是:向那些已證明其恩賜、顯然蒙主認可,且與整體事工相諧調的牧師,頒發一張推薦卡,將他們推薦給各地主的子民,卡上僅簡要聲明他們在福音事工中已獲認可。這些推薦卡均註明日期,並由兩位主要牧師簽署,他們在我們會眾中被公認為事工的領袖。
GSAM 349牧師的支援
GSAM 349.1在1858至1859年的冬季,曾有教導指出:《聖經》中蘊含一套完整的牧職資助體系,若我們的會眾能從聖經的觀點研讀此主題,便會發現該體系。因此,在巴特爾克里克舉辦了一場聖經研習班,由J. N. 安德魯斯牧師主持。經過仔細並懷著禱告的心研讀聖經後,撰寫了一篇文章並刊載於1859年2月3日的《Review》上,提出了一項包含交十分之一原則的計畫。1859年6月6日,在密西根州巴特爾克里克舉行的大會上,向聚集的眾多信徒提交了一篇關於此主題的演說,並經全體大會投票一致通過。
GSAM 349對既定秩序的讚揚
GSAM 349.2在1861年的《Testimony No. 6》中,主透過懷愛倫就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所採納的制度如此說:
GSAM 349.2「不可因扣留十分之一與供物而剝奪上帝的權益。向上帝獻上適當的比例,是首要的神聖責任。切勿讓任何人以自身主張為由,引誘你們剝奪上帝的權益。也不要讓你們的兒女為了自身利益,從上帝的祭壇上竊取本該獻給上帝的供物。
GSAM 349交十分之一制度以塑造品格
GSAM 349.3「我看見,這交十分之一制度能塑造品格,並顯明內心的真實狀態。若人們能從正確的角度理解此事,並被允許自行決定,他們便會看見交十分之一制度中的智慧與秩序。」
GSAM 349.4以此方式,在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中建立了一套財務制度,用以支持事工,如今這制度已被我們遍布世界各地的會眾所採用。
GSAM 350.1在1859年7月21日的《Review》中,基於先前透過見證所給予的指示,首次提出建議:各州應舉行年度會議,在會中仔細規劃事工;藉此避免牧職事工中常見的混亂,並確保我們的事工能遵循秩序與體系。這項建議實則預見了州級區會組織的成立。
GSAM 350持有教會財產
GSAM 350.2隨著信息的傳播與信徒人數的增加,財產自然隨之累積,這促使人們開始考慮如何合法持有教會財產。在1860年2月23日《Review》刊載的懷雅各牧師的一篇文章中,我們讀到以下內容:
GSAM 350.3「然而,我們希望,這群人能夠具備必要條件,以便為教會財產投保、以適當方式持有聚會所,並讓那些立遺囑並有意如此捐贈的人,能將一部分財產撥給出版部門——那一天已不遠了。我們呼籲各位傳道人及領袖弟兄們對此事予以關注。若有人反對我們的建議,請他們撰寫一份方案,供我們作為一個群體據此採取行動。」
GSAM 350依法成立組織獲得認可
GSAM 350.4這一年夏季,《Review》雜誌曾就此議題進行了或多或少友善的討論。而在9月28日至10月1日於巴特爾克里克舉行的、由密西根州及其他數個州本會代表參加的全體會議上,與會者對此議題進行了坦誠的審議,並就為持有印刷所及其他教會財產——如聚會所等——而依法成立組織一事,展開了充分且自由的討論。這場討論的詳盡內容,可參見1860年10月9日、16日及23日發行的《Review》第16卷第21、22及23期。
GSAM 351.1基於此次聚會的商議結果,與會者一致表決通過,決定依法成立一個出版協會;為使該法人團體能盡快成立,大會選出了五人組成的委員會。
GSAM 351教派名稱
GSAM 351.2本次會議亦審議了應以何種名稱稱呼我們信徒的議題。這再次引發了各種不同的意見,有人主張某個名稱,有人則主張另一個名稱。當「上帝教會」一名被提議時,有人以該名稱未能體現我們信仰的獨特特徵為由提出異議;而「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這個名稱,不僅能彰顯我們對基督即將再來之信仰,更能表明我們是遵守第七日安息日的人。大會對後者的一致支持程度極高,以致於付諸表決時,僅有一人投下反對票,而他不久之後便撤回了異議。
GSAM 351名稱獲准
GSAM 351.3在《Testimony No. 6》中,我們讀到:
GSAM 351.3「我們所能採用的任何名稱,唯有符合我們的信仰告白、表達我們的信念,並標誌我們為一個獨特群體的,才是恰當的……
GSAM 351.4「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這個名稱,將我們信仰的真實特徵彰顯於前,必能使尋求真理的人信服。它如同從上帝箭袋中射出的箭,必會刺傷那些違背上帝律法的人,並引導他們向上帝悔改,信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GSAM 351.4這份見證的效果,是讓信徒心中關於這個問題的疑慮永遠得到解決。
GSAM 351真恩賜的職分
GSAM 351.5這難道不是上帝的靈所賜恩賜的顯現的特殊領域嗎?保羅說,這些恩賜被賜予教會,是「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等等。11何等合宜,當信徒們在禱告中並以謙卑的心尋求啟示之後,聖靈便發聲說:「這就是正路;你們的結論是正確的」;然後,正如本例所示,透過闡明該問題的實際影響,以及他們所作決定將帶來的若干益處,進一步「建立」教會。
GSAM 352教會組織
GSAM 352.11861年4月,懷雅各牧師在巴特爾克里克的全球總會上發表了一篇講道,並於1861年6月11日刊載於《Review》上,他在其中提出了建立更完善教會組織的構想。應邀,九位牧師舉辦了一場聖經研習班,以尋求此議題的啟示,並應全球總會之請,將該次研討的結果刊載於《Review》上。在闡述了關於教會秩序與教會職員的聖經見證後,與會者探討了各州在全球總會中享有平等代表權的議題,以及各教會於州區會中應享有適當且平等的代表權。事實上,這正是首次提出應按某種經協商同意的平等比例,選出正式代表參加總協會的構想。
GSAM 352密西根州區會成立
GSAM 352.21861年10月6日,密西根州區會透過選舉產生一名主席、一名秘書及由三人組成的執行委員會,正式成立。經大會表決,建議各教會進行組織化,並採納以下內容作為教會盟約:
GSAM 352.3「我們,下述簽署人,茲結為教會,定名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立約遵守上帝誡命和耶穌基督真道。」
GSAM 353牧師的委任狀
GSAM 353.1在此次大會上,首次決議應向本州所有信譽良好之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牧師頒發委任狀;並規定牧師應攜帶按立證書,以及由區會主席及書記簽署之委任狀,該委任狀須每年更新。
GSAM 353.2大會亦表決通過,選派一個委員會起草一份聲明,向會眾闡明組織教會的程序。該聲明刊載於1861年10月15日的《Review》雜誌上。
GSAM 353代表的委任狀
GSAM 353.31862年9月,密西根州區會於蒙特雷舉行首屆會議。會中首次提出將教會接納為區會成員,如同透過表決接納會友加入教會一般的構想。由於該州已有十七間教會成立,經表決後,這些教會均被接納為區會成員;而這些教會中所有出席的會友,均被接納為代表。
GSAM 353牧師薪俸
GSAM 353.4同樣是在此次大會上,通過了一項計畫,規定每週向牧師支付一定金額作為其事工的報酬。牧師方面則須報告在區會轄區內投入事工的時間,並附上收支明細;區會收到此報告後,將據此進行適當結算。
GSAM 353代表首次出示委任狀
GSAM 353.51863年5月20日,全球總會於密西根州巴特爾克里克召開。這是該機構首次由代表們持各自州頒發的委任狀出席會議。然而,代表名額並非按數目比例分配。此次與會的州份包括密西根、威斯康辛、愛荷華、明尼蘇達、紐約及俄亥俄。
GSAM 354全球總會與各州區會章程
GSAM 354.15月21日,全球總會通過了一部章程,並於同日向各州區會推薦了一部州級章程。該章程隨後在密西根州區會的會議中獲得通過。這些章程為各州區會及全球總會的代表名額分配提供了數值依據。當時所推薦的州級章程,與現今我們遍布全球的七十二個地方區會所採用的章程大致相同。
GSAM 354.2在1864年春季全球總會期間,首次向各州區會提出建議,應選派由該年度內未曾受僱於區會的平信徒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與執行委員會共同負責審計及與牧師結算帳目。如此,隨著需要逐步推進,上帝的工作與事工便逐步建立起秩序。
GSAM 354.3以上我們簡要追溯了導致這項事工正式組織化的歷程。當時本教派規模與現今相比,尚屬微小。
GSAM 354.41863年全球總會正式成立時,代表總數甚至不及我們如今某些小型地方區會每年所擁有的代表人數。
GSAM 354組織的目的
GSAM 354.5成立組織的目的,在於使本機構的財產得以合法持有並依法管理;同時讓事工中的同工能和諧行動、避免混亂,因為他們的行動皆經商議,因而不會分心。直至1864年為止,我們組織所採納的相同原則,也隨着事工的擴展及延伸至其他國家與民族,被納入其中。
GSAM 355成立的總機構
GSAM 355.1隨著信息的傳播,成立了以下總機構,其職員均由全球總會常會選舉產生:
GSAM 355.2全球總會協會——一個由二十一名成員組成的法定機構,負責持有北美及其他國家各機構的財產所有權。
GSAM 355.3海外宣教委員會——負責督導並拓展已成立區會轄區以外的宣教工作。
GSAM 355.4國際傳單協會——其職責為分發讀物及進行書信往來,致力開拓新的宣教據點。
GSAM 355.5宗教自由協會——其特別職責在於援助因良心而受迫害者,並傳播關於宗教自由原則的文獻。
GSAM 355.6國際安息日學協會——其宗旨在於各地區中建立並推動安息日學事工。
GSAM 355.7醫療宣教與慈善協會——其工作涉及培訓醫師與護理人員,以及經營療養院、孤兒院、安養院等機構。
GSAM 355截至1868年的事工範圍
GSAM 355.8截至1868年,我們的活動範圍涵蓋美國境內密蘇里河以東、且位於與密蘇里州南部邊界相應之緯線以北的地區。當時全球總會委員會僅有三名成員,其中一人即為全球總會主席。八個地方區會均受全球總會監督,全球總會總部設於密西根州巴特爾克里克。
GSAM 356為何有必要進行重組
GSAM 356.1隨著信息傳至其他地區,整個事工領域亟需進行組織重整。因此,1897年便採取了朝此方向邁進的措施;但重組工作在過去四年中才更徹底地完成,期間成立了歐洲全球總會,設有十四名成員的執行委員會;而原全球總會(總部設於華盛頓特區)則設有二十八名成員的執行委員會,代表信息事工的各個方面,並取代了部分已停辦的總協會。
GSAM 356截至1903年1月1日的組織概況
GSAM 356.2以下摘自1904年《General Conference Year Book》,提供了截至1903年1月1日的一些有趣統計數據:
GSAM 356.3當時我們的組織工作由兩個全球總會組成,包含十四個聯合會、七十二個地方區會及四十二個宣教區。其分布情況如下:北美地區的地方區會四十九個;北美以外地區二十三個。北美的聯合會八個;其他國家的聯合會六個。北美(包括阿拉斯加、夏威夷及紐芬蘭)的宣教區有五處;北美以外的宣教區有三十七處,分布如下:歐洲十二處;非洲四處;亞洲三處;南美洲兩處;南非兩處;其餘則位於中美洲、墨西哥、西印度群島及太平洋群島。與這些宣教區相關聯的,共有六十七位受按立及獲授權的牧師,以及一百三十一間教會。
GSAM 356多元中的合一
GSAM 356.4得知這些分佈於各國、各民族的組織,皆為推動真理與人類救贖這項偉大事業而團結一致,實為鼓舞人心。我們所倚靠的並非組織的表面形式,而是倚靠那位秩序的創造者——上帝。當祂的祝福臨到祂工人們團結和諧的行動時,我們便能體會到「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是何等美好、何等令人愉悅。